|
甘肅紅川酒業有限責任公司年產1.2萬噸純糧原漿白酒建設項目污水處理系統招標公告本招標項目甘肅紅川酒業有限責任公司年產1.2萬噸純糧原漿白酒建設項目,招標人為甘肅紅川酒業有限責任公司,招標項目資金來自企業自籌,出資比例100% 。該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年產1.2萬噸純糧原漿白酒建設項目污水處理系統工程進行公開招標,茲邀請合格的投標人提交報名資料。 2.1、甘肅紅川酒業有限責任公司年產1.2萬噸純糧原漿白酒建設項目已經成發改字[2021]129號登記備案,環境影響評價報告書已經隴南市生態環境局以隴環發(2022)103號文件批復; 2.2、項目占地總面積710畝,規劃建筑總面積28萬㎡,總投資12億元,分純糧白酒生產工藝區和文化生態區,項目建設期三年; 2.3、擬建污水處理站一座,日污水處理能力為862.18m³。 本項目為EPC交鑰匙工程,招標范圍包括且不限于: 3.1、污水處理站工藝技術設計方案; 3.2、污水處理設備采購; 3.3、污水處理設備、設施安裝(含配套水電,不含土建項目); 3.4、污水處理系統調試、試運行、培訓及相關部門驗收和移交等完成項目的所有工作及相關服務。本次招標要求投標單位采用方案+設備設施采購安裝報價的形式參與投標報價,選擇先進的污水處理工藝及設備,滿足相關技術標準和招標方要求(投標報價增值稅設備稅率13%、安裝稅率9%)。 4.1、投標人具有獨立法人資格,有良好社會信譽及相應履約能力,具備有效的營業執照,具有環保工程專業承包貳級及以上資質,建筑機電安裝工程專業承包貳級及以上資質,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叁級及以上資質,具有安全生產許可證; 4.2、投標人近三年無重大訴訟案件及債務; 4.3、投標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國”網(www.creditchina.gov.cn)記錄失信被執行人或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或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 4.4、投標人根據項目污水處理能力及技術標準,設計污水處理工藝及技術方案,技術方案能達到設備采購訂貨的深度;根據設計的技術方案,提報設備采購及安裝費用的商務報價; 在開標時,投標單位提報污水處理設計工藝方案。 5.1凡有意參加投標者,從2024年02月22日至2024年02月27日通過甘肅紅川酒業有限責任公司公用郵箱進行報名(郵箱:hcjyxiangmubu@126.com)。報名資格審核通過后領取招標文件。 本次招標公告在甘肅紅川酒業有限責任公司融媒體上發布。因輕信其他媒體、組織或個人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損失的,招標人概不負責。 7.1投標保證金: 10 萬元人民幣,大寫: 壹拾萬元整 ,交付時間: 2024年3月15日17:00前交付,并將繳納憑證掃描回傳至郵箱:hcjyxiangmubu@126.com,進行備案登記,如未按時繳納,視為棄標; 7.2履約保證金:中標單位簽訂合同前一周內需交納合同總金額的3%(取整)作為履約保證金或開具履約保函。若招投標時,乙方已向甲方交納投標保證金,該保證金在合同簽訂后自動轉化為履約保證金,不足部分補齊,多余部分退還。合同履行完畢無爭議,甲方在扣除乙方違約金等款項后在1個月內一次性退還(不計利息)。 同時單獨附交1份密封的投標文件電子文檔(U盤1份) 投標截止之日起90日歷天 10.1投標人在投標有效期內撤銷投標文件; 10.2中標人無正當理由不與招標人訂立合同; 10.3投標人在簽訂合同時向招標人提出附加條件,或者不按照招標文件要求提交履約保證金。 投標截止時間:2024年3月16日上午9:30分 12.1開標時間:同投標截止時間 12.2地點:甘肅紅川酒業有限責任公司三樓會議室 13.1本工程采用固定總價合同 13.1.1本工程為固定總價包干,應包括為完成該項目所需的所有費用和各種風險,不限于人工費、材料設備費、機械費(含各類設備進出場及設備配件采保費)、臨時設施費、冬雨季施工費、合同工期內趕工引起的趕工費、窩工費、文明施工增加費、保修費、管理費、各類保險(含運輸保險費、外來務工人員綜合保險)、規費、稅金、利潤等費用、不可預見費(如停水、停電所造成的窩工及設備閑置、二次進場)等用于本工程的各種費用和相關風險; 13.1.2本合同約定工作范圍內按照甲方在招標文件、乙方設計施工方案、答疑和澄清文件確定的范圍包死,甲方不接受由于乙方對招標范圍的理解存在缺項、漏項或錯項等偏差而導致的任何索賠; 13.1.3本合同約定工作范圍內的所有綜合單價已固定包死(除合同約定可以調整的以外),任何情況下,綜合單價不得調整,甲方不接受任何基于乙方對綜合單價的組價不當(包括但不限于工作內容理解的偏差、工料耗量水平的確定、生產要素市場價格的判斷、取費等)或任何差錯而引起的任何索賠; 13.1.4不論承包范圍如何界定,也不論工程內容是否包括,按投標單位深化設計的所有工作項目視為已包括在本工程的承包范圍中,乙方必須完成。 13.2工程款支付 13.2.1合同簽訂后支付設備總價款的20%作為定金,所有設備到場后支付設備總價的30%,所有設備安裝完畢且經相關部門驗收合格后付至合同總價的85%,結算完成支付至結算總價的97%,余3%作為質保金,貳年質保期滿后無質量問題一次性無息付清; 13.2.2每次付款前承包方需開具與付款金額同等增值稅專用發票,延遲提供發票,付款時間順延。 14.1、投標單位:參加投標的廠商必須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經濟實體,須提交經審查合格的證明于招標單位查驗。投標方產品質量必須達到招標單位要求,工期在招標單位要求基礎上只能提前,有能力實現這兩個目標的投標方才有投標資格; 14.2、投標單位代表:參加該項目招標的單位代表,必須是單位的法人代表或持有法人代表親自簽署授權委托書的代理者; 14.3、投標單位須按招標文件的要求報價及編制投標書; 14.4、投標單位應充分考慮各種可能影響(風暴、防洪、排澇、排水、地震、冰凍、環衛、市容等)因素所增加的費用。招標單位不保證一定要接受最低的報價,亦不會解釋選擇或否定任何報價的原因。 |
聯系我們
CONTACT US